前不久,我与本公司一名同事发生了争执。老板认为打架有损公司形象就把我俩给辞了,连
工资和押金都不给,老板说这是打架罚款,请问这样合法吗?社区咨询小组成员解答:根据我国《
劳动合同法》第4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权利、履行义务。同时,在39条规定,严重违反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就本案而言,首先看用人单位是否有关于在办公室打架的相关规定,如果有这方面的规章制度,那么,用人单位按照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是有法律依据的,反之,则没有合法依据。解除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应当根据
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能克扣。至于押金,我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不得收取押金,押金应当依法退还。至于打架罚款方面,也应当按照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执行。 我国《劳动合同法》和用人单位的劳动规章制度是一个互补的规范性文件,各司其职,但劳动规章制度不能与我国《劳动合同法》和其他法律
法规相抵触,抵触部分是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