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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抚养费最低标准

天津市抚养费最低标准
基于亲子关系的特殊情感联系和家庭共同生活状态,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虽是强制义务,但绝大多数情形是父母自觉自愿地履行其义务为结果,法律和社会公力无须过多干预或介入。然而,这并不排除现实生活中少数人自私自利,生而不养,公然背离作为父母应承担的道义责任和法律义务。在此情形下,则必须动用社会公力,强制父母履行抚养义务。
2024-03-01 10:28:13 已帮助201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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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婆怀孕了,咨询下天津市生育津贴最低标准
第十六条 符合计划生育规定怀孕的女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按日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日标准按照其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4计算。 (一)妊娠不满12周终止妊娠的,享受15天生育津贴; (二)妊娠满12周至不满16周终止妊娠的,享受30天生育津贴; (三)妊娠满16周至不满28周终止妊娠的,享受42天生育津贴; (四)妊娠满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98天生育津贴; (五)生育婴儿的,在享受98天产假期间生育津贴的基础上,增加30天生育津贴。 第十七条 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遇有下列情况时,增加生育津贴: (一)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 (二)难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 (三)分娩时实施输卵管结扎术的,增加14天的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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