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工作时间补足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月份计算。rr参考资料r《广东省
工伤保险条例》r第六十六条 本条例中下列用语的含义:r(一)本人
工资,是指
工伤职工在本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
职业病前十二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单位为工伤职工缴纳
工伤保险费不足十二个月的,以实际月数计算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百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六十计算。r(二)原
工资福利待遇,是指工伤职工在本单位受工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福利待遇。工伤职工在本单位工作不足十二个月的,以实际月数计算平均工资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