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需要着重关注的事项包括:
首先,劳动者需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向所属的用人单位主动提交书面通知,方可进行劳动合同的解除程序。
其次,如果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出现以下任何一种状况,用人单位有权在试用期内无偿地解除与当事员工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
在试用期能够被证实不符合录用条件;
或存在严重违反单位内部章程、纪律和规定的行为;
或是由于其主观失误,导致营私舞弊,并给用人单位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等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