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买卖合同签署完毕后,若任何一方心生懊悔,具体的处理措施如下所示:
首先,倘若买卖合同之中对违约责任给予了明确的约定,条款清晰,那么便可据此规约来要求违约方承担起其应尽之责。
其次,若无法通过双方的友好协商达成共识,鉴于此种情况,买方可向法庭诉请公正裁决。
在此过程中,买方可选择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同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亦或是请求解除合同,将已支付的购房款项以及相应的利息悉数归还,并赔偿由此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