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据我国相关法规,已然解除婚姻关系的双亲仍需承担对无行为能力儿女抚养的法定义务。
如有任何一方未尽该责任,即构成触犯法律之行径,可向司法机关申诉,请求强制执行。
2.以孩子为原告,起草一份诉讼状,明确诉求为向孩子的父亲(或母亲)索取抚养费;
3.将此诉讼状递送至孩子父亲所居住地区域的法院,并支付约20元人民币作为立案费用;
4.法院将进行开庭审理;
5.在开庭之前,务必准备充分的证据材料,包括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等;
6.若您有意聘请律师协助处理案件,建议尽早与律师取得联系,进行咨询。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商确定;
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述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并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