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我们需要明确,关于合同的催告时限为三个月。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自催告通知书送达给相对人之日起计算,若在三个月之内对方未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则该人民法院将不再对催告请求予以审理和裁决,此项规则主要适用于撤销催告行为的情况。
然而对于履行合同的催告事项,由于并无强制性法律对此作出明确规定,因此,具体的催告期限应由当事人双方自行协商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