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务合同中,关于合同期限的规定并无强制性要求,这是由法律所赋予的自由裁量权。
因此,合同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来确定具体的合同期限。
这种方式充分体现了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原则,他们有权根据合同的实际需求和目的,自行设定相应的合同期限。
需要注意的是,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并非同一概念,二者之间存在本质区别。
在劳务合同中,合同双方构成的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故此并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约束。
若在劳务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双方因合同期限问题发生争议,则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进行妥善解决。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