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工伤鉴定的结果会在6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布;
若工伤申报案件的相关事实清晰明了,各方权责界限森严,那么鉴定结果则应在15个工作日内得以得出。
如有当事人申请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话,鉴定委员会自接收到此项鉴定请求之日起的60个工作日内应完成鉴定工作,必要之时,可以适当延迟30个工作日。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