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若企业在规定的工作时间以外强制员工加班,如采取武力、恐吓或非法拘禁等方式强迫工人执行加班任务,那么该名员工将有权即时终止与雇主之间的劳务关系,且无须提前告知雇主,同时还能依法向雇主要求赔偿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明确规定,在特定情况下,劳动者有权单方面解约:
即当雇主使用暴力、威胁或者非法手段来限制工人的人身自由时,或者雇主发布的指令存在违法行为且可能对工人的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威胁时,劳动者可以立即终止与雇主的劳务关系,无需提前通知雇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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