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们深入剖析诺成合同并非全然为单务合同这一事实。
例如,买卖合同便是一种典型的诺成合同,然而它并非单务民事法律行为。
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之规定,买卖合同乃是出卖方将标的物的所有权移转给买方,而买方则需支付相应对价的一类合同。
同时,第五百九十六条明确指出,买卖合同的具体内容通常应涵盖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格、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及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与方法、结算方式以及合同所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诸多方面的条款。
此外,第五百九十八条进一步规定,出卖方有义务向买方交付标的物或提供提取标的物的相关单据,并且还须完成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八条
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