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协议属于非需形式要求的合同类别之一。
在具体实践中,租赁协议包含了以下关键元素:
首先是租赁双方参与人的具体姓名或企业称谓以及他们的居留地址或经营场所;
其次,租赁协议需要明确其涉及的租赁物件(即“标的”)、租赁物件的数量、品质规格、租金价格及其支付方式等事项;
此外,租赁协议还应涵盖租赁事项的具体施行时间、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等细节;
同时,租赁协议也必须明确规定任何可能出现的违约行为及其对应的法律责任;
最后,租赁协议还应明确规定解决争议的途径和方式,以及其他法律法规或双方协商确定的其他必要条款。
《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