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办理申请认定工伤事宜时,您需要提交以下关键性文件作为参考依据:
首先是工伤认定申请表格;
其次,提供能够证明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
最后,提供由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当社会保险行政管理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会在接下来的六十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工作,并正式下达工伤认定的决定书,同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到申请人本人、申请人的近亲属以及申请人所在的用人单位。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