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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宅基地怎么办

房屋拆迁宅基地怎么办
由于城市规划和专项建设工程的需要,对城市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实行再分配,从而达到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使土地利用效率最大化。这往往就需要拆除大量旧房,在原有土地上进行新的房地产开发建设。但是由于土地的地上附着物凝结了原用户的资金与劳动力,并且是原用户、住户赖以生存和生产的基本物质条件,因而在再建设过程中,拆迁工作的主持者必须对原用户、住户的损失给予适当补偿....
2024-05-07 12:40:06 已帮助221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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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宅基地怎么办
对于房屋拆迁而言,宅基地补偿金的具体计算方法是根据宅基地的综合补偿单价与核定的宅基地土地补偿面积来确定。
如果被拆迁方决定接受货币补偿的形式,那么他们将获得以下两项费用的总和:
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以及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
这两部分的计算公式如下所示:
首先,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等于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单价乘以被拆迁居住房屋的建筑面积;
其次,宅基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则等于宅基地综合补偿单价乘以核定的宅基地土地补偿面积。
值得注意的是,若被拆迁人在同一拆迁范围内拥有多处集体土地住宅房屋,我们会按照房屋的结构及等级进行分类计算并予以合并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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