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疾病拥有住院报销及门诊审核双重保障。
特殊疾病的类别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类是癌症;
第二类为糖尿病;
第三类为高血压并伴随中风症状;
第四类是患有肺心病且已经进入心衰阶段;
第五类则是风湿性心脏病患者;
第六类为支气管哮喘;
第七类为尿毒症病人;
第八类为内风湿性关节炎患者;
第九类为再生障碍性贫血;
第十类为血小板减少性紫癜患者;
第十一类为白血病患者;
第十二类为肝硬化病人;
最后一类是患有癫痫病症的人群。《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