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事件直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并依法提出赔偿请求或要求相应责任人承担法律责任。
在涉及到国有土地与房屋征收的两大关键阶段中,明确制定了当事人有权通过行政复议这一法定维权渠道维护自身权益:
首先是当他们对于由市级或县级政府所做出的房屋征收决定感到不满时;
其次是对作出该房屋征收决定的同级人民政府所做出的补偿决定持有异议时。
在此情况下,被征收人如对市、县人民政府所做出的房屋征收决定存在异议,便有权利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一条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