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识别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的不同特性:
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进行分析和比较。
首先是从双方所参与的法律实体来看,相较于劳务关系的多样性,劳动关系的双方具有明确且固定的角色分布,表现为一方是作为雇主的用人单位,而另一方必须是相应的劳动者。
至于劳务关系,它既可能存在于法人之间,也可能出现在自然人之间。
其次,我们可以从两者的工作性质和组织形式来审视,劳动关系往往具有明显的上下级关系和行政管理结构,劳动者需要履行特定的职责并接受薪资报酬;
相对而言,劳务关系则是以提供劳务服务、给予对方相应报酬为纽带,强调劳资双方在经济利益层面的互利共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