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抗力乃是法律所认可的当合同各方未能完成履约义务时可依凭的免责事项,然而,若当事人意图据此申辩其免除责任,则须注意以下几个关键点:
首先,合同难以为继可能表现为完全无法履行、部分不能履行以及未能按期履行等情况;
其次,若不可抗力仅对部分义务产生影响,其它义务仍需尽职履行;
最后,即使受到不可抗力之影响,若未能及时履行亦不应逃避相应的违约责任。
因此,并非只要出现了不可抗力便能主张免除全部责任,仅当确实受到其影响且无法履行的部分才得以予以豁免。
此外,当不可抗力导致当事人延迟履行之后方才发生之时,依旧不能主张免责,而应继续承担因合同未被履行而产生的相应责任。
再者,若相关法律对于遇到不可抗力时是否能够免责具有特殊规定,则必须严格按照这些规定执行,例如在旅客运输合同中,承运方依然需要对因不可抗力引发的乘客人身伤害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民法典》第180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