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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车库的出售与出租的问题有什么

地下车库的出售与出租的问题有什么
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2024-04-24 14:35:21 已帮助234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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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车库的出售与出租的问题有什么
关于地下车库的销售及租赁事宜涉及到以下几个关键问题:
首先是,地下车库的建筑面积并没有纳入住宅楼的公摊面积,从而导致开发商可以单独获得该车库的所有权,但在此情况下,这个地下车库只能预售给同一地块上购买商品房的认购者;
其次,地下车库若是被划分为公有部分,那么它的建筑面积已经列入了整个项目的公摊面积范畴,此时,该地下车库将归属其所属的整栋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同拥有;
再度,倘若这个地下车库被认定为人防工程的话,那开发商便不能出售该车库的所有权。
按照"民防两用"的原则,在和平年代,开发商仍有权出租车位以提供停车服务。
此外,依据"谁出资、谁获益"的原则,在这种情况下,停车费收入应最终归还给投资方,也就是开发商企业所有了。《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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