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签订并报备之后仍然存在着撤销的可能。
以下情况,符合相关规定的话,当事人就有权解除合同:
(一)乙方若遭遇不可抗力事件而无法实现合同目标时;
(二)在合同约定的履约日期到来之前,甲方及其代理明确表达或通过自身行为明显表露出不愿意履行主要债务责任的状况;
(三)甲方未能按时履行主要债务责任,经过书面催促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有所改善;
(四)甲方未能按时履行债务或存在其他违反合同条款的行为,从而导致未能实现原定的合同目标;
(五)法律规章所规定的其他诸如特殊情况等特殊情境。《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