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因无法追究债务人责任所导致的合同履行失败情境中,债务人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分别体现如下几个方面:
首先,须解除其对原有债务的实际履行责任;
其次,如由于一时的履行不能,债务人在无法实现的阻碍清除之前不被视为有延迟履行的责任;
再次,如遇到履行不能的状况,债务人应遵守其及时通知对方的义务,同时还要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据以证明原因;
最后,在这种情况下,债务人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