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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公司延期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买受人有权退房吗

房地产公司延期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买受人有权退房吗
现在我国房地产市场依然比较火爆,房屋买卖数量依然很大,很多楼盘前都能看到买房人的身影,而他们买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资、也可能是居住等,在买卖房屋过错中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房屋买卖交易中,发生纠纷的概率着实不小,最常见的就是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发生纠纷的原因可能是多种多样的,原因不同解决方法自然也就不尽相同。
2024-04-18 17:15:21 已帮助155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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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公司延期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买受人有权退房吗
基于房地产开发商方面所产生的问题,当购房者无法在以下提及的期限结束时获得房产所有权证书时(除非双方另有明确约定),卖方开发商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购房合同的标的物是尚未建设完成的住宅楼宇,则需从房屋正式交付给消费者使用的那一刻起计算九十个自然日;
反之,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已经建设完成且已验收合格,则需自合同签署当日开始算起,历经九十天。
在合同中并未列明具体的违约金补偿或实际损失数额相对较难评估的情况下,卖方开发商应根据购房者已经支付的总房款金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各大金融机构收取逾期贷款利息的相关标准进行核算和支付。《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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