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商场内设施不尽完善而导致消费者意外受伤的情况,法律明文规定,商场应负有赔偿消费者医疗费用、治疗过程中所需的护理费、因耽误工作而减少的那部分收益等多方面的民事责任;
倘若事故引发了残疾问题,商场更应对残疾人提供包括生活自助设备费用、生活补贴费用、残疾赔偿款以及由他们承担抚养义务的家庭成员们必须的生活费等各项赔偿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
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