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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拆迁程序中最重要的是什么

农村拆迁程序中最重要的是什么
由于城市规划和专项建设工程的需要,对城市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实行再分配,从而达到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使土地利用效率最大化。这往往就需要拆除大量旧房,在原有土地上进行新的房地产开发建设。但是由于土地的地上附着物凝结了原用户的资金与劳动力,并且是原用户、住户赖以生存和生产的基本物质条件,因而在再建设过程中,拆迁工作的主持者必须对原用户、住户的损失给予适当补偿....
2024-04-17 17:45:03 已帮助95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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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拆迁程序中最重要的是什么
在此项农村拆迁流程之中,获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可谓至关重要,若未获批复擅自征用土地,则涉嫌构成违法行为,因此所涉之征地行为必将依法受到严格保护。
依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条款明文规定,设计对农用地进行占用,并涉及其中的农用地转变为建设用地事项时,必须及时办理相应的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进一步而言,如将永久基本农田转变为建设用地,须有国务院方能予以核准批准;
至于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明确划定的城市和乡村、集镇建设用地规划范围以内,为了落实该规划的全面实施,将永久基本农田之外的农用地转变为建设用地的情况下,应按照土地利用年度进度计划分批次且依照国务院相关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其指定的替代机构进行批准。
然而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之内,针对具体的建设项目用地,可由市、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实行。
具体来说,农村房屋拆迁的操作程序大致如下:
首先,需进行充分的调查与核实工作;
其次,对于每位农户都要进行逐户走访;
再次,编订出详细的拆迁计划;
随后,递交申请以启动拆迁事宜;
之后,发布拆迁通告;
紧接着,与被拆迁户签署同意拆迁的协议;
最后,开展实际拆迁事宜。《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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