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确保借款合同的有效性,下列要素是必须要包含在内的:
首先,关于出借方与借款方,需要明确规定双方的具体名称、出生年月日、现居地址以及可靠的联系方式;
同时,强烈建议提供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备存档。
其次,借款金额需以大小写形式清晰标注,以便准确计算。
再次,借款期限的起止时间以及确切时间表达需要详尽交代清楚。
第四,对于借款利息,需要有明确的年化利率或者月度利率,并表明整体的借款利息总计。
除此之外,还需要注明借款本金和利息的偿还日期和相关支付方式。
最后,为了避免争议,所有的借款材料都应该由本人亲手签署、盖章或书面签名确认。
在此特别建议,能尽量采取转账方式将款项划入借款方指定账户,如若情况特殊需要支付现金,则须请借款方开具相应收款证明,确实已收到全部款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