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泽良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 最近回复:
作为律师,我强烈建议您在面对此类情况时要格外谨慎。首先,从法律角度看,您作为借款主体,即债务人,对这笔高利贷负有直接的偿还义务。尽管朋友作为担保人,但在借贷关系中,如果出现无法按期偿还的情况,债权人有权向您追偿债务,同时也可要求担保人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其次,关于款项流转,虽然钱先打到您的卡上再转给担保人,但这并不改变您作为借款人的法律地位,您仍然需要对这笔借款负责。这种行为可能被视为一种“委托收款”或“过账”,您需要保留相关的转账记录和凭证,以证明实际用款人并非您本人,但即使如此,也不能免除您对原始借款合同的履行义务。另外,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年利率超过24%的部分属于高利贷范畴,这部分利息不受法律保护。若实际利率超过法定上限,您有权拒绝支付超出部分的利息。因此,请务必充分认识到潜在的法律风险,并尽量避免参与高利贷活动。如有必要,建议您及时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详细审查相关协议,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