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诉讼仲裁专题 > 受理范围专题 > 哪些条件适用酌定不起诉

哪些条件适用酌定不起诉

哪些条件适用酌定不起诉
受案范围,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都有明确的管理范围,比如普通的基层法院不能审理涉外专利侵权案件,这在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所以,当事人在起诉时候,一定要明确是否在该法院的受理范围。
2024-04-16 18:30:11 已帮助2626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哪些条件适用酌定不起诉
定罪量刑不起诉的,必须具备犯罪情节显著轻微的特征,且依据刑法规范无需执行刑罚或者已获免刑。
其具体情况可归纳以下要点:
首先是犯罪嫌疑人身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若触犯了我国刑法规定应承担相应刑事责任的情形下,然而先前在国外已经接受过刑事制裁;
其次,犯罪嫌疑人兼具聋哑残疾或者盲人特质;
第三,犯罪嫌疑人因防卫超过适宜程度或是紧急避险超越必备范围,且给社会带来不当危害进一步诱发犯罪行为的;
此外,还包括为犯罪活动准备必要工具以及形成有利条件的情形;
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自动终结或者主动有效阻止犯罪结果发生的亦在此列;
最后,对于共同犯罪案件中,那些主要负责协助或次要职责的嫌疑人均应考虑适用这一措施。
另外还有被胁迫诱骗参与犯罪者;
自首或在自首后表现出良好立功行为者;
犯罪情节轻微却自首,或者犯罪严重却有突出立功表现者等也适用于此种不起诉。《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