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签署房屋买卖合同之后,若卖方决定不再出售房产,则需与买方进行合理和解以解除合同关系。
在这一过程中,如果所签署的合同具有真实且合法的效力,那么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该合同将得到相应的法律保障。
参照当前情况,此举被视为卖方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买方有权按照合同条款,对卖方提出承担违约责任的诉求,包括但不限于退还已付款项以及赔偿由此导致的损失。
假如买方已支付定金,其亦可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