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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中卖方不想卖了怎么处理

当购房者选好想买的房子之后,于卖方一起到中介机构咨询二手房交易的相关政策,分别登记购房、售房信息;其次是卖方拿着房屋所有权证到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调档手续;随后中介机构审核卖方身份证及产权证(包括产权是否共有、房屋是否抵押等),并留存证件复印件备案。同时实地考察、掌握房屋详情,初步估价,为确定售价提供参照;一旦验证核实房屋后,中介机构分别与售房人和买房人签订委托出售、购房协议,买卖双方确认房屋的价格及相关事宜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同时交纳委托代理费;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并要求与中介机构共同签订《中保合同》,需要交纳中保费,同时卖方提交房屋所有权原件及复印件、人名章等,而买方提交身份有效证件复印件、人名章等;最后买卖双方交纳相关税费,办理过户手续,中保方在买卖双方对产房产确认无误后,将房款给付卖方,卖方也应该将房屋腾空,将钥匙交与买方,三方进行中保结算。以上就是顾问团为您整理分析的解答,如果您合同拟定上需要帮助可购买模板或请律师代写。您也可以直接联系客服为您解决问题(添加微信/打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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