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遇到饭店业主拖欠员工薪资且坚决否认欠债事实时,劳动者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搜集相应证据资料,主动提出劳动仲裁申请;
若对仲裁裁决持不满态度,应在有效时效内到所辖区域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亦或直接向所在地区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反映情况,依劳动监察部门相应程序进行专门调查处理。
2、法律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如有下述情行发生者,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有权勒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超时津贴或经济补偿等项费用:
劳动报酬数额或标准低于当地政府制定的法定最低薪酬标准时,应按不足部分支付给劳动者;
如逾期仍未能按规定支付上述款项,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比例支付劳动者额外赔偿金:
(一)未能依劳动合同约定或我国现行规定准时全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在支付劳动者报酬方面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薪酬标准的情况;
(三)要求职工加班而未支付应得加班津贴的行为;
(四)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未能按照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