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在连续享受公休假期的过程中,周末并不被视为计入年休假的时间范围内。
具体说来,国家法定节假日与休息日是无法与年休假进行累加计算的。
公休假主要涵盖了公休假日以及公共假日两个方面的内容,其本质上乃是依照国家法律明确所规定的带薪休息制度。《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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