刮擦现象属于典型的交通事故范畴,所谓交通事故,便是指车辆在道路环境中所遭受的失误差错或无法预料的突发状况导致的人身伤害、死亡或者财产损失等不良后果的事件。
倘若所涉及的车辆为机动性质,且此事故是在道路环境中产生并需要协商解决的话,那么便可断定这起事件无疑构成了交通事故的范畴。《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