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法律体系中,若某人因环境监管失职而触犯了相关条例,将面临着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事处罚。
然而,只有当存在以下情况之一时,该项指控方能被确认,且相关执法机构才能依职权对其进行深入调查:
第一类是导致直接经济损失超过人民币叁拾万元;
第二类则是造成至少两人死亡、三人重伤和十人轻伤等严重伤亡结果;
第三类则是在一定区域内,令居住者的身心健康遭到了无法挽回的严重伤害;
第四类则是出于其他原因导致公共或私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以及造成他人生命安全出现严重后果的情况。《刑法》第四百零八条
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