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针对年仅10岁的未成年人的违法行为,我国法律对此有明确规定:
若认定构成犯罪,则不需负刑事责任,但须责令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严加管教;
如情况紧急,依照法定程序,亦可依法实行专门矫治教育加以更正。
2.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未构成犯罪,但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失的,应由监护人尽力赔偿。
此外,对于故意犯罪的定义,特指那些明知自己的行为将对社会产生危害且希望或放任这种后果发生的罪犯。
3.考虑到不同年龄阶段对自身行为认知程度的区别,以10岁及以下的未成人犯故意杀人罪为例,他们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由于未满14岁的儿童并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因此即便他们实际实施了客观上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也无法构成犯罪主体,无法被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
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