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业主私自占用公共区域,物业是可以进行处理的。公共区域属于全体业主共有,根据法律规定,业主私自占用公共区域侵犯其他业主合法权益的,物业可要求其停止占用,如果业主造成公共区域损坏的,物业还可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内容】
《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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