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开发商推迟3个月交房的,业主可以进行索赔。一方面,开发商与业主有签订购房合同,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具体的交房日期,推迟3个月属于违约,所以构成违约责任,要进行赔偿。另一方面,开发商推迟3个月交房,业主可以以此解除合同,法律规定了一方迟延履行义务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内容】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
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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