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是有权利拒绝待岗的。待岗是指职工在与单位保持
劳动关系的前提下,离开原岗位,并且暂时不安排新工作岗位的情形。是否拒绝待岗可以由员工自己决定。我国现行法律
法规对职工待岗没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在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对在何种条件下企业可以安排职工待岗的情形进行合理规定,其实质是对劳动合日内容的一种协商变更。劳动仲裁部门对于待岗问题,一般是不受理的,作为劳动者,只要用人单位给缴纳了
社会保险,发放了
最低工资或者生活费,仲裁是不干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二十九条 【
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