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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人继承财产后可不可以不履行义务

遗嘱继承人继承财产后可不可以不履行义务
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法定继承。
2024-02-27 10:22:46 已帮助187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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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人继承财产后可不可以不履行义务
遗嘱继承继承财产后,如果没有正当理由的,应当积极履行遗嘱附有的义务。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四条明确规定: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
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其接受附义务部分遗产的权利。
因此,不履行相关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继承财产的权利。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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