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女方未能充分履行照顾及养育子女的职责,针对这一状况,可以先向一审法院提起申诉并陈述相关问题,在得到法院判决结果后,倘若有任何一方未严格执行判决内容,则该法院应对此行为予以谴责或提醒,以促使其切实承担起养育子女的责任和义务。
若在此过程中,当事人仍无视法院的教育与警告,甚至拒绝执行判决,根据现行法律法规,有权提出申诉的一方当事人有权向一审法院递交申请,请求法院采取强制措施,确保执行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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