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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地区征地养老保险

四川地区征地养老保险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 土地征收具有法定性,根据行政合法性原则,必须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国家强制取得他人土地所有权的行为,并不以取得征得被征地人的同意为必要条件。
2024-02-29 07:43:29 已帮助398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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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征地农民养老保险
参加农转非养老保险的人,不同年龄段享受的待遇不同。  一)、一次性发放基本生活补助费。从不满一周岁发放2021元为起点,每增加一周岁增发500元,依此类推,满15周岁不满16周岁发放10000元;

  二)、一次性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至同一缴费年度底,享受相应时间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一个结算年度内累计最高支付限额10万元,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起付标准以上部分,按如下比例报销:三类收费标准医院70%,二类收费标准医院60%,一类收费标准医院50%。今后由本人自行续保,继续享受相应医疗保险待遇。以上是对四川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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