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当法院受理了案件之后,却突然发现自己对该案件并没有管辖权,这个时候就只能把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法院,这也就是法律上所称的移送管辖。下面律图小编整理了移送管辖的知识,供大家做一个了解。
2022.05.09 27812人阅读相信大家都知道,我国的法院是比较多的,从纵向来讲分为了四级,而从横向上看,则各个县市都有自己的法院。而对于一般的案件都是由当地的法院行使管辖权的。而这其中就有可能出现移送管辖的情况,那移送管辖是什么意思呢?
一、移送管辖是什么意思
移送管辖是指某一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后,发现自己对该案没有管辖权,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移送管辖就其实质而言,是对案件的移送,而不是对案件管辖权的移送。它是对管辖发生错误所采用的一种纠正措施。移送管辖通常发生在同级人民法院之间,但也不排除在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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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规定每一个法院只能对自己拥有管辖权的案件行使管辖,如果在受理民事案件之后才发现自己没有管辖权的话,可以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法院。但是移送管辖只能进行一次,同时还要满足规定的条件才行。那么移送管辖条件都有哪些呢?
(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法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才有权行使审判权,因此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无权审理案件。
(三)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这是对移送案件法院的要求,即不得随意移送,只能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
查看全文 >>为了确保司法资源的节约利用,《民事诉讼法》对于民事诉讼的各个阶段都有时间的限制,那么很多人就想要知道移送管辖的时间是多久?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移送管辖的上诉时间是10天。
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时,并不一定具有对该案件的管辖权。如果发现人民法院没有对于该案件的管辖权,这时候就需要将案件移送到对该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来受理。那么,移送管辖规定是怎样的?
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5条的规定,几个同级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法院审判。
2、如果收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3、与移送管辖不同,管辖权的转移是指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也可以把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下级人民法院对它所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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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才发现自己是没有管辖权的,那么此时可以将案件移送给自己认为有管辖权的法院,这就是移送管辖。实践中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同属于诉讼中的管辖情况,那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的区别有哪些呢?
1、指定管辖,是指上级人民法院以裁定方式,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对某一案件行使管辖权。指定管辖的实质,是法律赋予上级人民法院在特殊情况下有权变更和确定案件管辖法院,以适应审判实践的需要,保证案件及时正确地裁判。
2、 移送管辖,是指地方人民法院受理某一案件后,发现对该案无管辖权,为保证该案件的审理,依照法律相关规定,将该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管辖的实质是对案件进行移送,而不是对案件管辖权进行移送。它是对管辖发生错误所采用的一种纠正措施。移送管辖通常发生在同级人民法院之间,但也不排除在上、下 级人民法院之间移送。
查看全文 >>如果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才发现自己是没有管辖权的,那么此时可以将案件移送给自己认为有管辖权的法院,这就是移送管辖。实践中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同属于诉讼中的管辖情况,那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的区别有哪些呢?
1、指定管辖,是指上级人民法院以裁定方式,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对某一案件行使管辖权。指定管辖的实质,是法律赋予上级人民法院在特殊情况下有权变更和确定案件管辖法院,以适应审判实践的需要,保证案件及时正确地裁判。
2、 移送管辖,是指地方人民法院受理某一案件后,发现对该案无管辖权,为保证该案件的审理,依照法律相关规定,将该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管辖的实质是对案件进行移送,而不是对案件管辖权进行移送。它是对管辖发生错误所采用的一种纠正措施。移送管辖通常发生在同级人民法院之间,但也不排除在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移送。
查看全文 >>实践中,要是法院在受理案件后发现自己没有管辖权的,则可以将案件移送给认为有管辖权的法院,此时法院方面会做出一份移送管辖裁定书,那么这个移送管辖裁定书怎么写呢?
××××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民初字第××号
原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被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与一审民事判决书样式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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