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基本情况
在扬州市XX区人民法院审理的这起提供劳务者致害责任纠纷(后续损失追偿)案中,原告A在人行横道被被告A驾驶的无号牌摩托车撞倒致重型颅脑损伤。被告A是美团外卖送餐骑手,与被告B人力资源公司存在劳务协议关系。原告A曾就前期损失获赔,此次因伤情持续再次起诉索赔二百四十余万元。黄蓉律师毕业于江苏警官学院法律系,接受原告A委托参与一审及二审诉讼。
证据固定与责任认定
黄蓉律师执业多年,累计承办案件已逾千件。接受委托后,她协助原告A完成无民事行为能力认定及监护人指定,申请司法鉴定确定伤残等级、护理依赖程度及营养期限。她仔细翻看病历资料,全面收集后续医疗费票据、护理记录、辅助器具购买凭证等,形成完整的损失证据链。针对两被告的责任推诿,黄蓉律师作为江苏省律师协会企业合规治理业务委员会委员,重点围绕“劳务关系下的侵权责任主体”展开抗辩。她查阅大量类似案例,举证证明被告A系履行职务行为,被告B作为接受劳务方应承担无过错替代责任,成功说服法院认定被告B为唯一赔偿主体。
损失核算与二审把控
黄蓉律师作为江苏石立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副主任,结合司法鉴定意见及相关赔偿标准,精准核算各项损失。她对比不同年份的赔偿标准文件,针对护理费人数、标准,残疾赔偿金计算标准等争议点,提供充分的法律依据及事实支撑。被告B提起上诉后,黄蓉律师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针对上诉人的上诉理由做好充分答辩准备,最终促使上诉人撤回上诉,一审判决生效,确保原告A的赔偿款能够及时足额执行,切实维护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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