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友良律师自2019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逾1000件,尤其在合同纠纷、侵权责任纠纷等领域经验丰富。在程X与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劳动争议案中,充分展现了他独特的办案能力。
通常情况下,在类似的劳动纠纷案件中,当员工与公司签订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并确认各项权益已得到保障后,公司往往会以员工违反协议约定为由进行抗辩,而员工一方的律师多会围绕协议条款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辩论,试图证明协议中某些条款排除了劳动者权益应属无效。同时,对于员工主张的奖金返还、利息支付和理财收益等诉求,律师会依据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来寻找支持证据,但可能较难突破公司以协议约定和制度规定为挡箭牌的防线。
然而,在这起案件中,杨友良律师选择了不同的路径。他没有仅仅局限于对协议条款的常规辩论,而是精准地抓住案件的核心——某房产公司未将程X用于购买股权的奖金实际转换成股权这一关键事实。他结合双方已经解除劳动关系这一情况,有力地论证了某房产公司应当退回待购股票的奖金。同时,针对公司提出的项目亏损可扣除购股权款项的辩解,杨友良律师指出出现亏损应一项目一计算,且公司并未就项目的实际亏损进行举证,有效反驳了公司的主张。
按照常规,此类案件员工可能因签订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且公司以协议约定和制度规定进行抗辩,导致员工主张的奖金返还等诉求被驳回。法院可能会认为员工签订协议即意味着放弃相关权益,或者因员工无法充分证明公司存在违约行为而不支持其诉求。
实际结果是,法院判决被告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程X购买股权奖金607000元,驳回了程X的其他诉讼请求。与常规结果相比,杨友良律师成功为程X争取到了购买股权奖金的返还,突破了公司以协议和制度为依据的抗辩防线,为当事人挽回了重大经济损失。这一结果充分体现了杨友良律师在处理劳动纠纷案件时,能够跳出常规思路,抓住关键证据,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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