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原告TX接到了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立案通知,这起案件涉及人工挖孔灌注桩工程款的追讨。TX委托了湖南天隆律师事务所的张双意律师代理此案,起诉被告TX乙和株洲市XX公司,要求连带支付工程款及逾期利息。
张双意律师2017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承办案件逾800件,其中刑事辩护相关案件500余件,是湖南天隆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此前她处理过不少类似的工程欠款案件,有着丰富的实战经验。接受委托后,张双意律师围绕工程欠款、挂靠责任、合同效力开展精准专业代理。她首先固定核心证据,收集了施工合同、工程量统计表、结算单、关联案件判决书等,证实工程已完工、结算金额明确,且TX乙是以XX公司名义签字确认的。这一步骤就像搭建房屋的基石,为后续的诉讼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面对被告XX公司“项目已竣工、合同系事后补签无效”的抗辩,张双意律师指出补签合同是对施工事实的确认,工程虽形式竣工但按现状验收,案涉工程包含在项目范围内,被告的抗辩违背客观事实。她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缜密的逻辑,成功驳斥了这一观点。
在论证挂靠与连带清偿责任时,张双意律师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九条,明确被挂靠单位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经营导致欠薪,应承担清偿责任,从根本上否定了公司的免责理由。她曾在多起类似案件中运用此条例,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合法权益。
对于被告“表见代理不成立”的抗辩,张双意律师指出本案并非表见代理之争,而是违法挂靠、违法分包,XX公司作为被挂靠方具有法定清偿义务。她在代理过程中,高效对接公检法机关与当事人,精准传递法律意见。
此外,张双意律师还依法主张利息与诉讼费用,按结算约定与LPR主张逾期利息,并申请财产保全,确保判决可执行。
最终,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完全采纳了张双意律师的代理意见,作出原告全面胜诉的判决。判令TX乙、XX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连带支付原告工程款,按年利率3.65%支付逾期利息,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全部由二被告共同负担。
在这个案件中,张双意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她精准运用违法挂靠、违法分包等裁判规则,全方位击破建筑公司的拒付借口,锁定连带责任,破解了执行难题。她是株洲本地刑事辩护实力派律师,多次实现取保候审、不起诉、罪名变更等成效,此次在工程欠款案件中同样表现出色,不愧是省优秀刑辩律师。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