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在找工作时,都会经历试用期这个阶段。试用期就像是一场双向考察,公司看看员工是否符合岗位要求,员工也瞧瞧公司是不是自己理想的发展平台。很多人心里就犯嘀咕了,这劳动合同到底啥时候签合适呢,是试用期结束之后吗?这个问题可关系着咱们劳动者的切身利益,签早了怕试用期表现不好被坑,签晚了又担心自己权益没保障。接下来就好好唠唠这个劳动合同签订时间的事儿。
一、法律对劳动合同签订时间的规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而且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也就是说,从你正式到公司上班那一天起,公司就有义务和你签合同,而不是等试用期结束。比如小李到一家公司上班,上班第一天就意味着他和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公司应该在这之后一个月内和他签合同,而不是等试用期满。
二、试用期与劳动合同的关系
试用期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这表明试用期不是独立于劳动合同之外的阶段。例如小张和公司只签了试用期合同,那么这个所谓的试用期合同其实就是一份正式的劳动合同。所以公司不能以还在试用期为由,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三、不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的后果
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比如小赵在公司工作了三个月,公司一直没和他签合同,那么从第二个月开始,公司就得支付他双倍工资。要是超过一年还不签,就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四、劳动者的应对方法
如果遇到用人单位拖延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劳动者要注意收集证据,像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记录等,证明自己和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然后可以先和公司协商,要求签订劳动合同。要是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投诉时带上收集好的证据材料。如果还是不能解决问题,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仲裁时需要准备仲裁申请书、双方身份信息、证据材料等。
劳动合同签订时间可不是小事儿,关乎着劳动者的各项权益。要是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签订合同,劳动者有很多途径可以维护自己的权益。不过,后续还可能会遇到新情况,比如双倍工资的计算方式、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权益保障等问题。这些问题处理起来比较复杂,一不小心就可能损害自己的权益。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有合法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结合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让你在维权路上少走弯路,更好地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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