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权益纷争起底
原告贾X自2019年入职被告公司任货车驾驶员,合同到期后仍保持劳动关系。但公司存在拖欠工资、随意罚款等多项违法行为,贾X被迫离职并申请仲裁,不服结果后提起诉讼,提出多项诉求,被告也提出多项抗辩。
二、专业律师精准应对
刘智律师结合事实与法律规定,针对被告抗辩发表核心代理意见。指出被告罚款无合法依据应返还;明确原告被迫离职符合支付经济补偿金情形及计算基数;证明加班事实且被告应支付加班费;说明2月工资应正常支付;认定被告应支付未休年假工资。
三、法院判决权益得保
扬州市XX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后,全面采纳刘智律师意见,判决被告返还罚款、支付工资、加班工资、经济补偿金、未休年假工资等,驳回高温补贴等部分诉求,原告成功获赔9万多元,合法权益得以有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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