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纠纷:农民工工资追讨难题
2023年5月15日,刘XX与其妻子金XX受张X邀请,前往甲公司承建、乙公司劳务外包的广州市某项目做杂工,约定工资标准为600元/天,加班75元/小时。截至2023年12月29日,刘XX夫妇总应发工资133575元,已收到87600元,剩余45975元未领取。金XX确认剩余工资归刘XX所有。刘XX申请劳动仲裁,请求两被告支付工资,但仲裁委驳回其请求,随后刘XX提起诉讼,委托姚厅等律师代理此案。
争议焦点:各方责任认定成关键
被告甲公司称已将劳务分包给乙公司,未与刘XX建立劳动关系,仅通过农民工保障账户发放部分工资。被告乙公司则认为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其已将项目分包给张X班组并结清款项,不应承担支付责任,还请求追加张X为被告。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关系认定,以及两被告是否应承担支付工资的责任。
律师举证:多方面证据锁定欠薪事实
姚厅律师代理原告提交了微信聊天记录,其中张X明确记录了刘XX夫妇的工作天数、加班时长及工资情况;银行转账记录显示甲公司某项目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向刘XX转账情况;金XX出具的《证人证言》,确认刘XX有权领取剩余工资。这些证据形成完整链条,锁定了张X拖欠刘XX45975元工资的事实。
判决结果:两公司先行垫付工资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应为劳务合同纠纷。原告与张X构成劳务合同关系,与乙公司不构成劳动关系。乙公司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资质的张X,属于违法分包。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相关规定,判决甲公司、乙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先行垫付原告劳务报酬45975元,案件受理费10元由两公司负担。
执业经历:多领域深耕展现专业实力
姚厅毕业于广东警官学院,2015年开始执业,现为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劳动人事专业委员会主任等。他曾服务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还担任过花都区、白云区兼职劳动仲裁员。执业以来,他在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等多领域累计经办案件千余起。在刑事案件中,既能为企业维权,也能为嫌疑人辩护;在民商事领域,擅长破解复杂纠纷,为当事人设计解决方案。此外,他还是广东卫视《举案说法》栏目主讲嘉宾,担任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教学导师等,以专业知识回馈社会。其凭借扎实的法律素养、灵活的办案技巧与负责的态度,赢得了当事人与业界的广泛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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