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找工作签合同的时候,试用期是大家很关心的事儿。很多人都知道签合同可能会有试用期,但其实有些情况下是不用约定试用期的。比如一些短期的工作,或者工作内容简单、对技能要求不高的岗位,就没必要多一个试用期的环节。那么具体在哪些情况下可以不约定试用期呢?下面就来详细说说。
一、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它的特点就是明确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的终止条件。这种合同通常是为了完成特定的项目或者任务而签订的,工作的时间、内容和成果都比较明确。因为工作任务具有临时性和特定性,所以没必要设置试用期。举个例子,一家装修公司接了一个室内装修的项目,和工人签订了以完成这个装修项目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从开始施工到装修结束,这个时间段就是合同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就不需要约定试用期,工人直接上岗工作,按照合同要求完成装修任务就行。
二、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
如果劳动合同的期限不满三个月,也不用约定试用期。因为这么短的时间,设置试用期意义不大,而且还会增加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成本。比如,某企业因为临时的订单需要招聘一些临时工,合同期限只有两个月。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就不用和临时工约定试用期,临时工可以直接开始工作,在这两个月内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作任务,企业支付相应的报酬。
三、非全日制用工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这种用工形式比较灵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相对简单,所以法律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比如,大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到附近的超市做兼职收银员,每天工作三小时,每周工作五天,这种就属于非全日制用工。超市和大学生签订的合同就不用约定试用期,大学生可以直接开始工作,按小时获得报酬。
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除了上述法定的情况外,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也可以不约定试用期。在实际中,有些劳动者自身能力很强,对岗位非常熟悉,用人单位也对其能力很认可,双方就可以通过协商,直接进入正式工作阶段,不设置试用期。比如,一位经验丰富的软件工程师跳槽到一家新公司,公司经过面试和评估,认为他完全具备胜任工作的能力,双方经过沟通,决定不约定试用期,工程师直接以正式员工的身份入职。
当劳动者遇到上述情况却被用人单位强行约定试用期时,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后续可能会面临用人单位不承认约定无效、拒绝支付应得报酬等问题。这时候,到律图咨询律师是个不错的选择。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备专业的执业资质,可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帮你分析问题,提供合理的解决方案,让你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道路上少走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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