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劳动关系 > 公司要求招到人再走能告吗

公司要求招到人再走能告吗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20 · 1159人看过
导读:公司要求招到人再走,若员工按法定程序离职,公司此举违法,员工可维权。《劳动合同法》规定,正式员工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试用期员工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解除合同,无需批准。若公司以未招到人为由拒绝办手续、克扣工资,员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同时要保留好提前通知离职的证据。
公司要求招到人再走能告吗

一、公司要求招到人再走能告吗

公司要求招到人再走,若员工按法定程序离职,公司此举违法,员工可维权。

依据《劳动合同法》,正式员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员工提前三日通知,即可解除劳动合同。这是赋予劳动者的法定解除权,无需用人单位批准。

若公司以未招到人为由,拒绝办理离职手续克扣工资等,员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其责令公司改正。也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办理离职手续、支付工资经济补偿等。不过,员工需保留好提前通知离职的相关证据,如书面辞职信、邮件等。

二、公司以招到人离职为由限制员工,能起诉

公司以招到人才能离职限制员工,该约定是违法且无效的。依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或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便可解除劳动合同。这是劳动者的法定权利,公司不能以招到人为由限制。

若公司因此克扣工资、不为员工办理离职手续等,员工可先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还能向法院起诉。因此,员工有权利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三、公司以招到人离职限制员工起诉会胜诉吗?

公司以招到人才能离职限制员工,员工起诉大概率会胜诉。依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也能解除劳动合同。这赋予了员工法定的单方解除权,无需用人单位批准。

公司设置“招到人才能离职”的条件,限制了员工的合法权益,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该约定无效。若员工按法定程序提前通知后离职,公司以此克扣工资或要求赔偿,员工起诉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办理离职手续等诉求,通常会得到法律支持。

当探讨公司要求招到人再走能告吗这个问题时,还有一些相关情形需要了解。一旦劳动者和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应结算工资、转移档案等。若公司以此要求限制员工离职,可能导致员工没法及时到新单位入职,进而有经济损失,员工对于这部分损失可要求赔偿。另外,若公司以不办理离职手续威胁员工留职,还可能侵犯员工人身自由和劳动选择权。要是你在类似离职方面、赔偿问题上还有疑问,不确定怎样维护自身权益,别错过解决问题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网站地图
更多

劳动关系最新文章

遇到劳动关系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