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额外支付的一倍工资)属于惩罚性赔偿,不适用劳动报酬的特殊时效规则,应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的一年仲裁时效,且时效逐月计算。
具体规则:
1.时效起算点: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
用工之日起第2个月至第12个月(未签合同满1年视为无固定期限合同,不再支持双倍工资),每月的二倍工资差额时效独立计算:
例如,入职第2个月(应签合同未签)的差额,时效从第3个月1日起算1年;第3个月的差额从第4个月1日起算1年,以此类推。
2.最长支持期限:最多支持11个月(入职第2个月至第12个月),超过12个月的部分不予支持。
3.例外情况:若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符合法定情形),二倍工资差额时效同样适用一年,从应签无固定期限合同之日起逐月计算。
注意:
若劳动者在时效内未主张权利,对应月份的二倍工资差额将丧失胜诉权。
各地司法实践可能略有差异,但主流裁判规则为逐月计算仲裁时效。
建议劳动者在权利受侵害后及时主张,避免因时效经过导致权益受损。
(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劳动合同法》第82条;最高院相关指导意见)
二、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赔偿最高多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82条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条规定,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赔偿最高限额为11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差额。
具体规则如下:
1.适用范围: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每月支付二倍工资(含已支付的正常工资,需额外支付一倍差额);
2.支付期限:二倍工资的起算点为用工满1个月的次日,截止点为补订书面合同的前一日;若始终未订,则最长计算至用工满12个月的前一日,即最多支付11个月的差额;
3.工资标准:月平均工资按劳动者应发工资计算(含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不含加班工资)。
超过1年未订书面合同的,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再支付二倍工资。因此,双倍赔偿的最高金额为劳动者11个月的应发月平均工资之和。
(注:需注意仲裁时效限制,二倍工资差额的仲裁时效为1年,从劳动者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三、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赔偿算法是什么
关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算法,核心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82条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7条,具体如下:
一、适用期间
1.起算点: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首月不支付双倍工资);
2.截止点:
若补订书面合同:补订前一日;
若未补订:用工满1年的前一日(满1年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不再支付双倍工资)。
→最长支付期间为11个月(用工第2个月至第12个月)。
二、计算基数
双倍工资的基数为劳动者当月应得工资(不含加班工资、非常规性奖金、福利性补贴,但包含计时/计件工资、固定奖金、津贴等货币性收入),即已发放工资的差额部分(额外支付一倍)。
三、时效限制
需在劳动争议仲裁时效1年内主张:
多数地区按“按月分段计算时效”(如第2个月的双倍工资需在1年内主张,逾期失效);
部分地区按“整体时效”(用工满1年时起算1年时效),具体以当地仲裁/法院实践为准。
四、例外情形
因劳动者自身拒绝订立书面合同,用人单位已书面通知终止劳动关系的,无需支付双倍工资。
结论:双倍工资=(每月应得工资×适用月数)-已发放工资总额(差额部分)。建议结合实际用工时间、工资构成及当地时效规则具体核算。
当探讨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赔偿时效多久时,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双倍赔偿的计算方式,一般是从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按照每月工资的双倍支付。另外,若遇到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双倍赔偿,劳动者该如何维权也是关键。劳动者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途径来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对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赔偿时效的具体计算、赔偿金额确定,或是维权流程等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为您答疑解惑。